鹰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来源: 鹰潭市统计局

鹰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鹰潭市统计局

鹰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5178个,从业人员3192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1.5%和12.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3.6%,零售业占46.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0.9%,零售业占49.1%(详见表4-1)。

表4-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78

31928

批发业

2774

1625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15

138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20

218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7

8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0

28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14

261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869

554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41

1423

 贸易经纪与代理

31

138

 其他批发业

387

1831

零售业

2404

15673

 综合零售

202

162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08

184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93

193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6

105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61

78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60

151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02

126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79

257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43

308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1.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2)。

表4-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78

31928

内资企业

4760

30895

港澳台投资企业

NA

16

外商投资企业

NA

27

其他统计类别

413

99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7.9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0.5%;负债合计476.1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53.2%。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20.02亿元,比2018年增长234.4%(详见表4-3)。

表4-3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97.98

476.17

1320.02

批发业

620.27

434.94

1178.2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48

3.17

4.9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3.39

10.45

39.4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16

1.70

6.0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74

0.15

1.1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6.95

20.98

68.1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71.98

329.80

688.2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81

5.20

23.57

 贸易经纪与代理

1.84

1.26

3.00

 其他批发业

72.91

62.24

343.75

零售业

77.71

41.22

141.73

 综合零售

6.95

1.72

9.5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88

2.47

8.2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6.98

9.31

30.4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17

1.95

5.6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80

1.05

2.0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8.61

5.49

24.1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5.20

2.78

8.1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47

5.68

12.0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6.65

10.76

41.34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05个,从业人员8925人,分别2018年末下降37.0%和34.2%(详见表4-4)。

表4-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05

8925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522

7460

水上运输业

NA

20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NA

7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6

641

邮政业

20

73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8.9%;负债合计46.3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6.8%。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16亿元,比2018年下降37.3%(详见表4-5)。

表4-5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3.12

46.36

60.16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75.59

25.18

48.97

水上运输业

0.24

0.0002

0.03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72

0.49

0.8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5.77

20.08

7.35

邮政业

0.80

0.61

2.9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65个,从业人员469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8%和9.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1.4%,餐饮业占58.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0.5%,餐饮业占39.5%(详见表4-6)。

表4-6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5

4691

住宿业

151

2836

  旅游饭店

30

1377

  一般旅馆

100

1115

民宿服务

5

14

露营地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16

330

餐饮业

214

1855

  正餐服务

180

1700

  快餐服务

13

46

  饮料及冷饮服务

4

3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7

35

  其他餐饮业

10

3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3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3.4%;负债合计10.7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7.4%。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3亿元,比2018年增长41.7%。(详见表4-7)。

表4-7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13228.0

107416.1

120255.4

住宿业

177002.4

94051.8

65659.1

  旅游饭店

76270.5

46663.0

35684.5

  一般旅馆

80715.4

45036.4

22018.7

民宿服务

3413.3

1.6

334.6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16603.2

2350.9

7621.3

餐饮业

36225.6

13364.2

54596.2

  正餐服务

33168.7

12991.0

51212.7

  快餐服务

334.3

49.2

231.5

  饮料及冷饮服务

1019.1

215.2

628.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824.3

65.3

1756.9

   其他餐饮业

879.2

43.5

766.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27个,从业人员529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7%和56.2%(详见表4-8)。

表4-8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27

529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2

80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60

92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55

356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6.0%;负债合计16.3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1%。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11亿元,比2018年增长74.2%(详见表4-9)。

表4-9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0.63

16.31

30.1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7.22

10.12

12.7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10

1.05

5.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31

5.14

12.39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60个,比2018年末增长7.1%;从业人员6644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19.6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30亿元(详见表4-10)。

表4-10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合 计

2219.64

72.30

货币金融服务

2151.11

49.95

资本市场服务

11.64

0.73

保险业

52.59

21.35

其他金融业

4.3

0.27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49个,比2018年末增长35.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4个,物业管理企业236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2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9%、80.2%和31.4%。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440人,比2018年末增长73.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925人,比2018年末下降10.4%;物业管理企业573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3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6.4%和61.0%(详见表4-11)。

表4-1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49

9440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4

2925

物业管理

236

5737

房地产中介服务

92

639

房地产租赁经营

NA

91

其他房地产业

NA

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9.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8.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00.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5.6%,物业管理企业6.1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9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60.4%和17.1%。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76.9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2.9%。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6.43亿元,比2018年增长232.7%(详见表4-12)。

表4-12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9.07

476.91

176.43

房地产开发经营

500.28

449.74

166.54

物业管理

6.19

1.94

6.43

房地产中介服务

0.93

0.19

1.75

房地产租赁经营

31.03

24.29

1.64

其他房地产业

0.64

0.75

0.07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73个,从业人员3368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4.3%和73.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4%,商务服务业占87.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9%,商务服务业占89.1%(详见表4-13)。

表4-1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73

33682

租赁业

457

3662

商务服务业

3216

3002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4)。

表4-14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73

33682

内资企业

3653

33593

港澳台投资企业

NA

13

外商投资企业

NA

21

其他统计类别

16

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2.6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13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5.56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9.7%和54.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90.5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9.6%。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2.38亿元,比2018年增长206.8%(详见表4-15)。

表4-15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42.69

590.58

232.38

租赁业

27.13

17.45

25.61

商务服务业

915.56

573.13

206.77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4位小数。

[3]为避免泄露单位信息,对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用NA表示。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