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鹰潭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来源: 鹰潭市统计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原因,逐项研究查摆问题根源。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清单。根据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结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市纪委第一监督检查室、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中共鹰潭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反馈的4方面43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49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合力完成。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成果转化。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刀刃向内”带头抓好整改,各科室负责人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巡察整改实行台账管理、销号作业,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1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40个,占比93.0%;3个问题部分完成整改。43个问题涉及的14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46条,占比97.9%。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5月以来,市统计局党组会均先开展理论学习,再研究部署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文件精神,尤其是关于“第一议题”制度重要内容,深刻领会“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三是2024年5月以来,市统计局党组会前均制定了“第一议题”学习清单,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明确学习内容,强化理论武装。四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学习内容要素齐全,包括标题、领学人、内容简述等,涉密内容仅记录标题,详细内容详见文件;根据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清单,逐个制定学习材料,并在党组会上发放给全体参会人员。

(2)关于“理论武装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5年鹰潭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将《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强学习 促发展》等理论读本纳入《2025年鹰潭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三是2025年3月17日,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202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四是2025年7月14日,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以来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统计局最新相关文件精神、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等内容,并深入开展研讨交流。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至少1次采取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工作例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统计工作文件精神、统计政策法规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统计造假”相关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为镜。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治统计造假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四是整理形成《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材料发放至全市统计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氛围。

(4)关于“数据质量管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持续夯实数据质量,及时调整了“数责制”分片负责制度及工作专班;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区(市)进一步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每年召开2次“数责制”述职会议的工作要求,6月26日听取了各区(市)2025年上半年“数责制”工作情况汇报,下一步将持续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三是参照省级评估办法,制定了鹰潭市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房地产等专业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并下发至各区(市)执行。四是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各专业都建立了“五上”企业数据质量实地核查清单,每季度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即时指导修正。五是加强数据逻辑关系审核,工业、能源、投资、贸易等专业已增设市级平台审核公式,对出现异常的数据,要求区(市)核实并修正。

(5)关于“统计数据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反馈清单,抓好相关企业及项目应统未统、重复统计、应退未退整改工作。二是提请市政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鹰潭市推进“五上”企业应统尽统若干措施》(鹰府办字〔2025〕27号),建立了每月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每月定期开会推进机制,有效推进了达规企业应统尽统。三是落实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机制,指导市大中型项目、市财政设备采购项目等符合入统条件项目责任单位整理入库资料,确保申报项目及时入统。四是按照《鹰潭市推进“五上”企业应统尽统若干措施》要求,每月形成了临规企业培育清单、月度和年度拟入统企业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区(市)对照清单抓好企业培育和拟入统企业的申报入统工作。五是联合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入规入统业务培训。

(6)关于“惩治统计造假威慑力未彰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5年度鹰潭市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将抽查企业数量提高至“双随机”平台在库企业的3%,比去年增加20家。二是按照方案已对部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完成所有执法检查任务。三是对执法检查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截至目前,市统计局在开展的“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及联合执法中,均暂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7)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市所有乡镇都设了首席统计员,且有独立的档案柜存放统计资料。二是加大对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全市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业务培训;联合市农粮局和鹰潭调查队开展了全市农业统计业务培训。三是认真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抽检工作,深入相关区(市)部分乡镇、村抽查乡级、村级统计台账,对资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业务指导。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乡镇和村级统计台账建设指导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设置统计专岗;持续开展各区(市)、乡镇、村以及企业统计人员相关信息更新工作。

(8)关于“统计改革试点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印发的《江西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在贵溪市开展“五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试点。二是严格按照省局印发的《江西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工作方案》中的实施范围、步骤,在全市“五上”企业中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2025年8月,全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填报进度已达100%,提前完成推广工作任务。

(9)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研判,每个月形成经济形势分析材料汇编。二是印发《鹰潭市统计局联系对接省统计局工作制度》,先后多次邀请省统计局业务专家来鹰指导授课。三是印发《鹰潭市统计局领导挂点联系区(市)工作制度》,深入区(市)调查研究,推动经济发展形势研判更加精准。四是印发《鹰潭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试行)》,将发表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文章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截至2025年9月,全局形成统计分析、专报61篇,其中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3篇。五是印发《鹰潭市统计局每月经济形势分析暨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全市经济运行监测研判。

(10)关于“服务群众需求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鹰潭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鹰潭日报网站、鹰潭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鹰潭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涵盖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群众关心的数据。二是2025年以来,按月整理统计月报相关数据,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三是在统计局官方网站设置数据咨询邮箱,数据类别包含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民生问题,数据咨询均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四是对热线投诉进行分析总结,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避免产生类似投诉。

(11)关于“统计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符合参考条件的16名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做到应报尽报。二是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学习培训暨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会。在2025年度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中,全市16名参考人员有12人通过,为加强全市统计队伍建设、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强持证人员统计执法实操锻炼,对余江区、贵溪市部分抽中企业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全市所有持证人员均参与至少一次。四是修订完善《鹰潭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对通过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与统计执法工作的个人予以年度考核加分。

(12)关于“监督执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5年度鹰潭市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规划全年执法检查工作,将抽查企业数量提高至“双随机”平台在库企业的3%,比去年提高20家。二是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学习培训暨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会,开展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教育干部职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13)关于“监督贯通协调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与市审计局对接,参加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二是积极与市委巡察办对接,适时参与对经济口部门、园区的巡察。三是做好统计监督发现领导干部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问题线索处理,截至目前,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暂未发现领导干部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问题线索,没有需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案件材料。四是向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提供了2024年统计年鉴、2025年统计提要、统计月报、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汇编等相关统计资料。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上半年已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落实《市委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岁末年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12月,市统计局党组向市委报告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局党组每季度学习1次意识形态相关的文件、会议精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四是2025年2月以来,每月组织2名年轻干部交流分享;结合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举办“鹰潭市统计大讲堂”,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职责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2025年1月以来,对提拔的科级干部人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党的宣传纪律情况等方面作出结论性评价并纳入干部考察材料内容,评价情况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16)关于“保密工作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保密安全学习教育,4月15日开展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加强保密安全宣传教育;5月13日开展保密专题教育培训,组织观看保密教育视频;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保密线上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组织内设机构和人员保密自查自评,形成《鹰潭市统计局2025年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三是邀请省统计局技术专家来鹰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演练,提高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研判分析、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能力。四是邀请省统计局计算中心领导和技术骨干对我局当前网络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2.“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专题学习《关于在全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二是开展经济形势调研,实地走访工业、贸易、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梳理行业、企业发展难点堵点。三是收集整理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公开发布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形成《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和通知》,并集中观看《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四是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满足社会各界群众统计数据需求,发布鹰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鹰潭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每月公开发布统计月报相关数据。五是在统计局官方网站设置数据咨询邮箱,数据类别包括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民生问题,数据咨询均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六是做好统计普法宣传,2025年9月25日,鹰潭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联合举办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

(18)关于“压力传导递减,‘一岗双责’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同级监督,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一把手”常态化监督反馈了问题,并完成整改。二是做好政治谈话安排,内容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履职尽责等方面,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做好政治家访,通过政治家访与干部家庭直接沟通,加强了“八小时外”监督,切实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实现必访人员全覆盖。

(19)关于“监督管理缺失,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研究制定了《鹰潭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下一步,将按照内审制度做好内审工作。二是印发《鹰潭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对象、内容和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实现用制度管人。三是修订印发《鹰潭市统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框架,降低风险,堵塞漏洞。四是做好政治家访,通过政治家访与干部家庭直接沟通,加强了“八小时外”监督,切实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实现必访人员全覆盖。

(20)关于“存在虚列开支情况”的问题。

(21)关于“存在培训费、会议费超标准情况”的问题。

(22)关于“存在工作餐超标准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鹰潭市统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等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通过局党组会、每月经济形势分析暨工作例会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强化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筑牢风险防控思维。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市统计局统计业务培训计划,制定培训预算,确保用餐标准、综合定额标准在规定范围内。四是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江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鹰潭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明晰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等相关要求。

(23)关于“发文不严谨”的问题。

(24)关于“发布信息审核不细致”的问题。

(25)关于“作风不务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鹰潭市统计局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发布工作责任。二是开展交流分享,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推动干部熟悉并掌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批,各科室形成的宣传稿件均需填写《鹰潭市统计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批表》,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进行发布。四是邀请市政府办相关负责同志开展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专题培训。五是加强文号管理,各科室起草的文件均填写了《鹰潭市统计局发文稿纸》,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后,办公室统一进行编号印发。六是开展信息复核,每季度由各科室对本科室发布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稿件,以及相关科室在统计分析、专报上的信息进行复核,截至目前,已完成对2025年第一、二、三季度的信息复核。七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鹰潭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鹰潭市统计局2025年度工作要点》。

(26)关于“Pad(平板电脑)未建立管理制度”的问题。

(27)关于“Pad(平板电脑)超范围发放”的问题。

(28)关于“Pad(平板电脑)账实、账账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已调离领导干部、已退休领导干部的PAD收回工作。二是对发放给非从事普查调查干部的PAD进行收回,确无法回收的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核销处理。三是召开各区(市)统计机构PAD管理专题布置会,推动各区(市)开展PAD管理自查自纠;认真开展PAD管理整改,对应库存、实际库存PAD进行了情况核查,形成《鹰潭市统计局关于平板电脑(PAD)管理自查报告》。四是制定《鹰潭市统计局平板电脑(PAD)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根据《鹰潭市统计局平板电脑(PAD)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平板电脑(PAD)管理台账,对平板电脑实行全流程闭环动态管理。六是组织专人对全局办公电脑、桌椅、PAD等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做好台账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29)关于“Pad(平板电脑)未及时回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对发放给非从事普查调查干部的PAD进行回收。二是根据《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规定》,对确因遗失无法回收的PAD进行核销处理,按照相关审批手续完成核销。

(30)关于“经费使用、审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强化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二是根据省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鹰潭市统计局工会2025年工作计划》,明确活动内容和经费标准,推动工会经费支出合规合理。三是落实新修订《鹰潭市统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印刷费、培训费等报销审签流程。四是压实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落实《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工会经费仅用于工会支出,未列支非工会支出。

(31)关于“执行采购、验收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印刷报销流程,2025年1月以来印刷报销材料均包含发票、印刷清单、验收清单等相关材料。二是严格落实采购相关要求,2025年以来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均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

(32)关于“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鹰潭市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管理、清查等环节进一步明确,规范管理各类国有资产。二是组织专人对全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三是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做好普查物资发放领用登记,发放领用情况报办公室备案,相关科室开展普查培训、业务培训发放物资均做好了领用登记。四是落实市统计局新修订财务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管理、平板电脑(PAD)管理等制度要求,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按照相关程序,对已达到使用年限且损坏的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3.“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33)关于“党政职责不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厘清党政职责,研究制定《鹰潭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鹰潭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程序等内容。

(34)关于“‘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鹰潭市统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内容包括明确财务负责人、修改财务审批流程、下调提交党组会研究支付金额标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支出。二是严格执行《鹰潭市统计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截至目前,所有党组会研究决定的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会议决定支出,没有资金支出金额变化。

(35)关于“议事决策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鹰潭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鹰潭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党政职责,明晰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程序等内容。二是2024年5月以来,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建立党组会议议题审批机制,科室负责人填报党组会议题报送表,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提请党组会研究,并将党组会议题审批机制纳入《鹰潭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四是制定市统计局党组会议题材料模板,2024年8月以来,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题材料已形成规范样式的汇报材料,提升党组会严肃性、规范性、高效性。

(36)关于“党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上半年已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研究审议《鹰潭市统计局2025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截至2025年9月,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

(37)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党总支议事规则,2025年5月9日,召开总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党总支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会议职责,规范会议流程,优化党课教育内容,提升教育效果。三是印发《鹰潭市统计局2025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将坚持和完善政治仪式“七个一”活动作为持续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四是召开党员大会集中过政治生活,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述职并报告工作。

(38)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鹰潭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强基固本优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举措,围绕政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明确五个方面57项具体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统计事业发展。三是从2025年2月开始,结合每月工作例会,定期开展“统计大讲堂”活动,每次邀请2名同志交流统计业务工作。

(39)关于“干部培养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建立了市统计局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干部管理台账,结合个人擅长和个人意向进行工作任务安排,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注重局机关科级干部职数配备,截至2025年6月,科级干部职数空缺率下降为38.5%。

(40)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市统计局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干部管理台账,结合个人擅长和个人意向进行工作任务安排,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二是统筹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推进干部多岗位历练,截至2025年6月,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占比为23%。

(41)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鹰潭市统计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二是设立了专门场所,并完成对专门场所升级改造,安装了隔断和门锁,做到物理隔离。同时,购置了一台保密柜,用于存放干部人事档案,消除泄密风险隐患。三是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明确由办公室两名在编在岗干部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管理档案管理员的档案。

4.“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42)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例会等方式,先后多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二是印发《鹰潭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强基固本优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政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制定57项工作举措,推动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43)关于“省统计局反馈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代拟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鹰潭市贯彻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31条工作举措;2025年5月,代拟并印发了《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截至目前,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1个具体问题中,19个已全面完成整改,2个按要求达到时序进度、将于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二是在贵溪市开展购买统计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其他区同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得到省统计局充分肯定。三是组织全市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共16人参加考试,做到了应报尽报。四是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市16名参考人员有12人通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数量由去年的10人提升至22人,执法力量显著增强。五是印发《鹰潭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对通过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的个人加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职能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二)以更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前紧后松的现象,对于已经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查摆潜在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着力提高工作质效,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以更实举措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好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统计事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全方位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强战斗堡垒,筑牢廉政防线,以担当务实的举措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鹰潭篇章贡献更大的统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01-6432296;电子邮箱:ytstjjbgs@163.com。

中共鹰潭市统计局党组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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