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来源: 鹰潭市统计局
今年以来,鹰潭市统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推动相关工作任务全面开展,为法治鹰潭建设贡献了统计力量,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放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统计工作中,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高。
对于统计系统来说,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是统计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是深入学习领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是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防惩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和工作手册。市统计局积极推动《汇编》的传达学习,目前,全市及各区(市)统计机构均已开展了《汇编》的学习。市委和市政府分别于市委九届第四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汇编》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市发改委、市工信息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等相关市直部门,以及全市统计系统、各区(市)均已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汇编》的学习。《汇编》的学习,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二、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放松
鹰潭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始终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普法与统计工作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不断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在干部群众中率先垂范,大幅提升了全局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一)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局主要领导始终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今年重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了统计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3月23日,鹰潭市统计局举办区(市)统计局长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全市统计系统关键少数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的法治思维。
(二)持续加强数据核查和统计监督制度建设
推动编印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制度汇编,收集整理了《鹰潭市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制度、各专业统计数据核查办法等相关制度;另一方面与市委巡察办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巡察前通报、巡察间协作、成果共享等协作配合事项,为有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充分发挥统计监督效力奠定了基础,形成了监督合力。
(三)始终践行法律顾问制度和以案释法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实行重大决策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网站上公布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及广大统计工作者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底线、红线,扎实做好统计工作。
(四)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
制定了2023年度鹰潭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已经开展了学习,下一步将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
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不放松
鹰潭市统计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还上报并公布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通过文字或者音像进行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实行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印发了《鹰潭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指引(试行)》《鹰潭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细则》,对执法检查的方法、检查前期准备、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运用、检查法律依据及检查相关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提高检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放松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本单位普法教育工作。结合本市统计工作的实际,我局利用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业务培训把统计法制宣传贯穿于各项统计业务当中。突出抓好“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始终坚持送法入企业,使广大企业进一步明确在企业联网直报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抵制各种干扰企业独立上报数据的行为,自觉依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
4月20日、21日,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康冬明受邀出席市委党校第72期县级干部进修班及鹰潭市第1期区(市)科级干部示范培训班并开展统计法治宣讲。
鹰潭市经普办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成功组织召开五经普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的对象与范围、普查的内容,通报了当前鹰潭市五经普开展情况。希望全体普查人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的态度,严谨细致地做好普查工作;同时,也希望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和同志们能够更加广泛而深入地宣传五经普,积极为鹰潭市开展五经普造势、代言,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江西日报、大江网、鹰潭日报、鹰潭市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开展了普查对象“大走访”活动,先后走访了鹰潭盛发铜业有限公司、江西智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余江金怡广场商户等普查对象,向普查对象发放了五经普宣传文化衫、宣传包等宣传物品,宣讲了开展五经普的重大意义,了解了普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对普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鹰潭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在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了“统计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台、现场讲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相关知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纪念品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
鹰潭市统计局退休干部党支部积极组织老干部志愿服务队,深入到月湖区梅园街道梅园社区开展了全国第次五经济普查宣传“志愿者”活动,助力全市五经普宣传工作。老干部们统一穿着五经普宣传文化衫,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单位清查告知书、宣讲统计知识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相关知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老干部们与群众打成一片,通过与现场居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和广泛交流,积极营造了配合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
五、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协同配合不放松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统计监督制度机制,充分发挥高效能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以两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具体措施》,从严格落实防惩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监测评价效能、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等多方面对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正在逐步落地生效,各类监督逐步形成合力。
(一)与巡察监督有机贯通
通过与市委巡察办多次沟通协调,我局联合市委巡察办出台《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鹰巡办字〔2022〕46号),建立了与市委巡察办的沟通渠道,并将统计监督相关内容纳入了市委巡察内容中。
鹰潭市统计局与市委第五、第二巡察组同步进驻了贵溪市经开区、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和鹰潭市工信局,并开展了统计工作专项巡察。统计巡察组听取了贵溪市经开区、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经开区和铜基地党政领导、分管领导、经发局统计工作人员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基础建设、数据质量控制、形成统计合力、提升统计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座谈;分组查阅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的学习情况、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情况、统计业务规范化管理、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统计档案规范化等方面的文件和台账资料;并随机抽查了规上工业企业和项目单位,实地核查了相关单位的数据质量。
(二)与纪检监督统筹协调
与市纪委市监委协同机制方面,我局已与鹰潭市纪委市监委进行商讨,就贯通协同工作达成了一致,明确了协同监督机制的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和规范流程,严格按照《江西省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的贯通协调。
(三)与市场监管联合执法
加强统计执法是遏制统计弄虚作假,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必要手段。通过加强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能够更加有效地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真实提供统计资料,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更好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我局积极参与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对全市2023年入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联合抽查。